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把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实行经理和常务副书记负责制,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具体经办人对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经审查无误后上报。
二、严格履行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1、加强过程管理。奖助学金评审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上报材料多,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规范执行好政策宣讲、本人申请、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初评等程序;做好全过程的资料备案,做到程序严谨、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2、完善投诉机制。《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附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
助学金申请表格背面一同下发,学院在宣传时,要将《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告知全体学生,公示期间要在班级或寝室张贴,不得仅局限于有资格申请的学生,主动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3、加强监督检查。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主动深入到学生寝室、课堂等场所通过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评审真实情况,了解学生对评审工作意见。
4、加强受助学生感恩教育。学院要结合奖助学金评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要通过开展受资助学生座谈会、向受资学生家长打电话、发邮件、短信等方式,将学生受助情况告知家长,向家长宣传国家政策,提醒家长督促学生使用好奖助学金。
三、严把评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1、严把政策宣讲关,详细说明评审程序以及要求。各学院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前,要将各类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到所有学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程序,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行骗。
2、严把资格审查关。班级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名单,必须经由素质导师复审,复审通过后,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确保有资格的同学才能参与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纳入困难生信息库的学生。不得把毕业班学生排除在受助学生范围外、不得把上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排除在本学年申请范围外,要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统一评审。
3、严把班级评议关。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要求开展班级评议,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必须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素质导师(班主任)、班级学生签字,班级民主评议记录由学院留存备查。
学工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