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积极响应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公司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充分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团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运动99周年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抓好用好典型,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坚持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巩固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成果。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1、“红旗团委”、“先进团委”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团的工作全面活跃,成效显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建设好、队伍建设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校团委根据2017年度各学院团委工作考核成绩直接评选。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⑴带领全体团员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⑵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较好,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⑶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与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表现突出;
⑷带领全体团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风端正,考试成绩通过率位居本院前列;
⑸带领全体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团的组织生活健全,积极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并在全院评比中排名前列;
⑹团支部工作开展富有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团员管理严格,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积极主动;
⑺团支部组织建设好,团干部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8)院团委根据2017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直接评选。
3、“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各项要求比“先进团支部”高。院团委根据2017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直接评选。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⑴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⑵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重修(补考),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⑶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的各种有益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⑷在团的各类组织中任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想,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团组织肯定和团员认可;
⑸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认真,熟悉团的知识和业务,工作有成效,并被素质导师和同学们所认可;
⑹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好。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⑴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⑵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
⑶积极参加校、院(系)、团支部的各种有益活动;
⑷积极参与班团的组织建设,为同学服务意识强;
⑸团员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融洽。
6、“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⑴青年志愿者注册成员,能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
⑵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⑶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⑷体现出青年学生良好形象,在各方面产生比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7、“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符合“优秀青年志愿者”各项条件;志愿者工作特别突出。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好本次评优表彰工作,发掘、培养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使广大团干、团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2、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充分酝酿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符合条件的学院团委可申报参评“五四红旗团委”;
3、推荐评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务实求真的精神,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宁缺勿滥;
4、各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5、各学院团委需在4月20日前全部评选完毕,并将名单(电子稿)交至校团委。
三、名额分配
1、红旗团委(2个)
2、先进团委(2个)
3、其他奖项
奖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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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院
|
信
工
|
城
建
|
文
法
|
艺
术
|
影传
|
生
科
|
护理
|
团委
党宣
|
合计
|
红旗团支部
(支部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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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1
|
1
|
1
|
1
|
1
|
0
|
11个
|
先进团支部
(支部数的5%)
|
6
|
5
|
4
|
2
|
3
|
2
|
1
|
2
|
0
|
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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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
(团干数的10%)
|
49
|
45
|
33
|
24
|
31
|
19
|
8
|
25
|
70
|
304名
|
优秀团员
(团员数的5%)
|
166
|
141
|
115
|
63
|
90
|
43
|
20
|
61
|
135
|
834名
|
优秀志愿者标兵
|
12
|
10
|
8
|
4
|
6
|
3
|
1
|
4
|
13
|
61名
|
优秀志愿者
|
23
|
20
|
16
|
9
|
13
|
6
|
3
|
9
|
25
|
1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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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申报 五四表彰 通知
抄 报:公司党委 各公司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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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学院团委 各校级学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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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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