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表彰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激励学业成功和就业成功的优秀毕业生不断进取,进而实现创业成功和事业成功,学校决定评选和表彰2009届“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和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面向公司2009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符合直接评定为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可不占10%的评选比例。
二、评选时间
“优秀毕业生”评选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即6月10—19日进行,6月19日集团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复核评审及公示。
三、评选条件和规则
(一)“优秀毕业生”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毕业生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
(二)综合测评成绩 = 专业素质教育成绩 + 非专业素质教育成绩
1、专业素质教育成绩 =[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x 85%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x15%]x 70%;
(艺术学院毕业生专业素质教育成绩 =[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x 75%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x25%]x 70%;
2、非专业素质教育成绩= [非专业素质(含测试项目)成绩平均分 + 非专业素质表现加分] x 30%;
非专业素质表现加分限定为0—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具体由学校制定细则。
四、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专业素质优秀,非专业素质过硬,全面发展,个性鲜明,特长突出。
2、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或相当条件下优先考虑:
(1)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且工作突出者;
(2)多次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的毕业生;
(3)通过各类考证考级的毕业生;
(4)各类特长生。
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评定为优秀毕业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司法或学校处罚、处分者除外)
1、被授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董事长奖”的;
2、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或竞赛奖励的;
3、有发明创造成果的(以专利证书为准);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以论文原件为准,附复印件)、出版著作等;
4、考取硕士研究生(以入学通知书为准)、经政府考核选拔为“选调生”(以签定协议书为准)、被录用为公务员(以调函为准)、参加“三支一扶”(以签定协议为准)、到部队服兵役(以入伍通知为准)等;
5、其他特别优秀的特长生等。
六、否决项目
1、凡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参加评选。
2、受到司法公安处罚或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律不参加评选;
3、其他不宜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七、评选程序奖励办法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由各学院召开毕业生大会进行动员,并成立评选组织机构,进行综合测评;
2、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结合评选比例及直接当选条件进行推荐,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教务处、学工处、人才招聘处复核后予以公示;
3、公示通过者,由学校行文表彰,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纪念品,部分优秀毕业生代表参加董事长酒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选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评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初评拟定的“优秀毕业生”应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2009年6月17日一并交人才招聘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稿要求以正反打印,不得分成两页打印。
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评选工作。
二○○九年六月五日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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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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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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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蓝底彩色一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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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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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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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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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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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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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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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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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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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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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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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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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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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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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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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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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教育成绩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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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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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考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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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设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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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教育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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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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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素质教育成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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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素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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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处罚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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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素质教育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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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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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综合测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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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综合测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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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过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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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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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证考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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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考公、选调生、参加“三支一扶”、参军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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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或
处罚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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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续)
在校期间取得的学习、学术及各类实践与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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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及实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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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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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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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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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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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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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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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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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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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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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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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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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素质导师意见栏中,必须说明推荐理由和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哪些具体条件。
2、此表一式三份(学院、毕办、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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