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部门: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与条件: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毕业1至2年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招募方式: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数量规模: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
岗位: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服务期间身份:选聘的毕业生为“村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户档管理:1、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3、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
日常管理:1、选聘的毕业生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2、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选聘生的住宿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待遇(补贴和保险):1、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比照乡镇从高校 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地区津贴。中央对到西部地区的毕业生每人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1万元,东部地区0.5万元,不足的由地方财政补贴。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4、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期满就业政策:选聘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等等 |